各有关住户:
针对东校区专家公寓居住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中清查的违规房屋整改验收办法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收到整改告知单,且已进行自行整改到位的房屋。
二、验收合格标准
1.室内因出租、群租、住改商而改变的结构已经拆除;
2.室内的供水、供电、中央空调等管网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
3.室内不存在出租、群租、住改商等迹象;
4.室内无集中存放的各种商品、商用物件、广告宣传材料等现象。
三、验收流程
1.请户主应如实规范填写《东校区专家公寓清理整顿验收申请表》(户主签名须手写),并上交到东校区专家公寓物业中心客服处;
2.房屋验收前,客服人员将提前电话通知被验收人,请被验收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在家中等候;
3.验收合格的房屋,请验收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户主自行履行后续相关手续;
4.验收申请表全部完成后,请被验收人上交到东校区专家公寓物业售电室,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恢复其正常物业水电服务。
5.验收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下午: 14:30 — 17:30。
四、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东校区教职工居住环境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上报学校东校区教职工居住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进一步处理。
东校区教职工居住环境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7日
附件: 东校区专家公寓清理整顿验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