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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航院北校区通行车辆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6    作者:    编辑:贾利宾    来源:     点击次数:

全校教职工:

为落实省委第五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做好学校北校区通行车辆的管理,切实方便广大教职工住行,学校后勤处现对需要在北校区通行的车辆进行登记注册,具体通知如下:

一、登记方法

我校需要在北校区通行的车辆按以下四类进行分类登记注册。

(一)内部车辆:是指学校公务车和我校正式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以职工号为准,下简称“教职工”)使用的自有车辆。

(二)外聘车辆:指与学校有劳务派遣关系工作人员(以人事处核准的工号为准)使用的自有车辆。

(三)家属车辆:指我校正式教职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及配偶)使用的自有车辆。

我校每位教职工可登记两辆车,车主须为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涉及家属车辆申报的正式教职工,每位子女限报一辆车且车主须为教职工子女本人或其配偶。办理登记注册时,需提供教职工一卡通、身份证、行驶证等证件(详见表1);涉及子女车辆申报的教职工需提供户口本、子女或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行驶证等证件(详见表1),确保申报信息有效真实统一。每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限报一辆自有用车。申报信息由教职工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填写相关表格报备,并提供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表1.办理车辆登记所需材料一览

车 主

所需证件材料

备 注

教职工本人

教职工一卡通、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限报2辆

教职工配偶

教职工一卡通、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教职工一卡通、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限报1辆

教职工子女

户口本、教职工一卡通、子女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教职工子女配偶

户口本、教职工一卡通、子女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车辆行驶证

注: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必须由教职工所在单位、劳务使用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

(四)社会公共勤务车辆(指公安、消防、急救、抢险、抢修、邮政、银行运钞、绿化、工程、垃圾清运等车辆)可不用登记注册;生活保障车辆(指为家属区内商户经营配送物资、食品的车辆)需由工作联系单位审核后,统一填写《协作单位(个人)车辆信息申请表》(附件4)报备,每位商户限报1辆;基建维修、施工车辆可由施工单位与后勤管理处商定登记注册。

二、工作安排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到每一位职工,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及其家属的车辆信息登记、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审核。相关表格详见附件或在后勤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请各单位于2月12日前,将所属教职工及家属车辆信息材料(含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报送北校区家属院物业办公室,联系人:付老师,咨询电话:68252999,监督电话:68252260。各种汇总表电子版请通过OA办公系统发至后勤管理处谭玉涛的工作便签。

(三)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对注册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将退回原单位,请各单位配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次车辆信息登记注册工作涉及人员多、范围广、难度大,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方便教职工及家属车辆信息的采集和登记,有效识别各类注册车辆信息,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登记和审核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真实有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单位严把审核关,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登记注册车辆信息真实、有效。

(三)此项工作已列入我校落实省委第五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2018年2月5日

附件:

     1. 教职工车辆信息汇总表(样表).docx

     2. 教职工家属车辆信息汇总表(样表).docx

     3.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职工家属机动车辆信息备案表.docx

     4. 协作单位(个人)车辆信息备案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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