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文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与公寓评估验收的结果,我校去年申报的东、南两个校区的3个学生食堂和26栋学生公寓全部通过标准化评估验收,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其中南苑餐厅、东校区1号、2号、9号学生公寓分别被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示范性学生食堂”和“河南省高等学校示范性学生公寓”称号。此次获得的示范性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数量位居河南省高校第二,至此,我校新老校区的学生食堂与学生公寓全部实现标准化。
据悉,省教育厅于2010年在全省高校启动了标准化学生食堂和公寓的创建工作,我校于2011年申报了东校区第五学生食堂(新东方食堂)、第三学生食堂及东校区第10——13学生公寓并获得通过。去年12月份,省教育厅高校后勤“双评”工作专家组对我校剩余的3个学生食堂和26栋学生公寓进行了认真检查验收,并最终全部获得通过。
学生食堂和公寓标准化、示范性建设,将进一步改善后勤服务条件,增强后勤育人功能,后勤服务总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食堂、公寓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办好让师生满意的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