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程序,确保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是对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定的会议。
二、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
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措施。
2、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安排下一阶段主要任务,提出需要出面协调的问题。
3、对党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
4、通报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
5、审议或审定涉及全局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上报学校的重要文件。
6、研究和讨论其它问题。
三、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由处长主持,综合科负责召集,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如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科级干部会议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召集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由后勤管理处处长主持会议,综合科负责相关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向处长请假,在可能情况下可以事先留下意见和建议,也可委派本部门员工代表参加。
六、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由综合科负责会议记录及相关会务工作。
七、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议事结果,经处长同意后,由综合科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八、对因故缺席的会议成员,必要时会后可由综合科科长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
九、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议事中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十一、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决议或决定的事项,明确由某个或某几个科室负责的,由综合科负责协调和督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处长或具体负责的处领导。
十二、后勤管理处科级干部会议决议和决定,必要时可用文件或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