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暂住学生宿舍教职工进行安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临时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1号),对符合安置条件的教职工进行安置,两人一间。
二、对符合安置条件的教职工按照入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时间(人事处认定)进行排序,对排序进行公示,三榜确定,依次选房,不选房者,视为放弃,选定不得调换。
三、选完房间教职工根据学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临时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到房产科办理登记等手续,不办手续者,视为放弃。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房产管理科反馈。
龙子湖校区:后勤办公楼207房间;联系电话:61912876
航海路校区:后勤办公楼307房间;联系电话:61912253
郑州航院临时周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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