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郑州航院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改造住房分房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自2022年9月14日开始分房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分房条件
(1)未在我校分得过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两院院士、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以学校人事处认定为准);
(2)未在我校分得过住房的在岗急需住房校领导及未在我校分得过住房的正教授(以学校组织部、人事处认定为准);
(3)未在我校分得过住房的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专业等航空航天或相关工科博士及其他学科A类博士;
(4)未在我校分得过住房的学校认定的紧缺人才。
符合以上条件的分房人员请认真填写《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分房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个人材料。
2、《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中“单位审查意见”处和《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分房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盖单位印章。
二、材料清单
1.《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
2.《分房材料清单》要求的相关材料纸质版;
3.《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分房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其中电子版发至后勤管理处连建华OA便签。
三、报送地点
材料由各单位统一送至后勤管理处207办公室。
联系人:连建华 联系电话:61912876
四、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9日下午17:00。
郑州航院分房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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