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全体员工:
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校人【2016】44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同意,现开展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后勤)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方案
(一)综合科、饮食服务科、物业管理科、修善工程科、校园管理科和经营管理科6个科室共设置131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暂时保持幼儿园、附属小学和郑航宾馆现有事业运行模式、岗位设置和聘用现状。其人员不参与此次聘用工作。
二、选聘人员范围
后勤现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和由学校人事处办理的人事代理人员。
三、岗位薪资待遇
(一)后勤所有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学校人事处核定。
(二)在编人员和由学校人事处办理的人事代理人员固定工资部分由学校人事处直接核发;其校内绩效工资由学校人事处依照学校非教学人员校内绩效工资标准核拨后勤,实行二级管理,具体分配方案待二级教代会通过、学校批准备案后实施。
四、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成立后勤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崔如义 李胜伟
副组长:娄兆麟 葛庆洋 陈伟旺
成 员:贾利宾 陈天坤 范成军 张渤海 秦吉星 史新春
任塞江 张 超 侯晓珂 谭玉涛 张利明 刘玉霞
五、聘用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阶段,2016年11月 11日-14日。
应聘人员书面填写《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岗位聘用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1月14日下午5点前送交后勤综合科301室。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服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调配。
(二)考核聘用阶段,2016年11月15日—11月17日。
后勤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评议,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批准。
(三)结果公示
经学校核准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四)上岗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和上岗。
六、其他要求
(一)岗位聘用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学校后勤事业发展大局为重,充分认识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支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聘用过程中,后勤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坚持聘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服从组织安排,聘用工作结束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进行工作交接。
附件:
关于印发《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岗位聘用申请表20161111.doc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