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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航嘉苑二次选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作者:张利明    编辑:张利明    来源:房产管理科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分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郑航嘉苑二次选房交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房资格

1、申购人员须为我校在册人员;

2、郑航嘉苑一次分房终榜公示排序871名之后(含871名)的申购人员(附件1)。

二、选房顺序

根据郑航嘉苑一次分房终榜公示排序,871名之后(含871名)申购人员按顺序选房。

三、选房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20日(周三)9:00开始,12:00结束。选房地点: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物业会所二楼相济路社区办公大厅。

四、选房流程

1.叫号、资格审查

根据一次分房终榜公示结果,按序号依次叫号,每次叫号5个进入选房现场,每个号可以2个人进入,选房限时3分钟。

2.选房

3.登记

4.预交房款

选房时按每平方米5200元预交房款,收款方式为银联POS机,所交金额汇集在一张一类银联卡上,不接收现金。(如需贷款,请于本周四上午10:00-12:00到综合楼财务处109室现场或电话咨询。联系人:程琳,电话:13523091603,陈国厂,电话:15890127029)

5.签订购房协议书(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申购人进入现场选房时须携带校园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份)。

2.现场选房原则上须申购人本人到场,如本人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选房而委托他人选房的(委托人与受托人须具有亲属关系),须现场出具委托书原件(5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份)、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书内容按照附件3提供)。

3.申购人应按要求携带以上资料,因申购人携带资料不全而影响选房的,顺延至下一名申购人,待该申购人材料备齐后再行选房。如在规定的选房时间,申购人的申购材料一直未按要求齐备提交,视为申购人放弃购房资格。

4.工作人员现场叫号三遍,如申购人不到则顺延至下一名申购人,待该申购人到场后再行选房,如申购人在规定的选房时间一直未到场,视为放弃购房资格。

5.为按时、有序完成选房交款工作,请各位申购人提前在航海路校区改造办公室网站查阅相关户型,二次分配房源情况见附件4。申购人员排序,郑航嘉苑分配房源分别在航海路校区、龙子湖校区(综合楼)、专家公寓公示栏和后勤网站中公示,欢迎查看。

附件:1.申购人员排序

          2.郑航嘉苑购房协议书(教职工版)

          3.授权委托书

          4.郑航嘉苑二次分房房源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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