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1号)精神,决定自2023年3月1日开始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二次分房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分房条件
第一类:已购买郑航嘉苑房子的在职在岗正教授、博士,可自愿申请置换专家公寓商改住改造住房;
第二类:在我校未分得过住房的在职在岗正教授、博士。
以上人员需2023年1月11日以前到我校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分房人员请认真填写《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分房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个人材料。
2、《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中“单位审查意见”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盖单位印章。
二、材料清单
1、《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纸质版;
2、《分房材料清单》要求的相关材料纸质版;
3、《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分房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后勤管理处连建华OA便签。
三、报送地点
材料由各单位统一送至后勤管理处207办公室。
联系人:连建华 联系电话:61912870
四、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6日下午17:00
郑州航院分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