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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院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二次分房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作者:综合科    编辑:贾利宾    来源:综合科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1号)精神,决定自2023年3月1日开始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二次分房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分房条件

第一类:已购买郑航嘉苑房子的在职在岗正教授、博士,可自愿申请置换专家公寓商改住改造住房;

第二类:在我校未分得过住房的在职在岗正教授、博士。

以上人员需2023年1月11日以前到我校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分房人员请认真填写《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分房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个人材料。

2、《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中“单位审查意见”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盖单位印章。

二、材料清单

1、《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申请表》纸质版;

2、《分房材料清单》要求的相关材料纸质版;

3、《龙子湖校区专家公寓商改住住房分房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后勤管理处连建华OA便签。

三、报送地点

材料由各单位统一送至后勤管理处207办公室。

联系人:连建华 联系电话:61912870

四、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6日下午17:00

郑州航院分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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